深圳市金陽快捷電子有限公司:
你單位職工裴體剛,身份證號:522************615,于2019年10月11日發生事故受傷,經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認定書編號:〔2020〕77634號)。因你單位未依法為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也未向該職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我局已依法先行支付其傷殘待遇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待遇共計人民幣52685.88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局向你單位發出催告通知如下:
請你單位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并依法向該職工支付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同時將核實及待遇支付情況函告我局。
如你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不按時足額支付,我局在按規定向工傷職工先行支付后,將依法取得要求你單位償還相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局工傷待遇核發股聯系,聯系電話:0752-5562653。
特此通知。
惠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大亞灣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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